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000吨/年光化精细化学品绿色制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28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000吨/年光化精细化学品绿色制造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000吨/年光化精细化学品绿色制造技改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项目环评公示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3900万元,建设“5000吨/年光化精细化学品绿色制造技改项目”。 该项目于2024年已在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6-410205-04-02-480474)。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占地符合园区产业布局及用地规划要求。厂址西临浩丰化工、九泓化工,东南临东祥伟业,东临万盛新,西北临德隆能源。距离厂址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740m的张庄村,北620m管委会、东南970m的黄庄村,东780m的马头村,北距310国道600m。厂址位置可满足《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范》(GB19041-2003)中选址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次工程废气主要为光气回收废气、各产品生产过程中合成、赶光工序产生的含光气尾气,溶剂蒸馏回收以及产品缓存、灌装等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含粉尘尾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等。各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如下:
排气筒P1:该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有颗粒物、氯化氢、光气、甲苯、氯甲酸甲酯/乙酯等,其中颗粒物排放浓度5.97mg/m3、氯化氢4.4mg/m3、甲苯3.75mg/m3、光气0.4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及《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要求。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有机化学工业甲苯不高于30mg/m3、非甲烷总烃不高于80mg/m3、处理效率不低于90%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有机化工行业A及绩效标准非甲烷总烃不高于30mg/m3要求。
排气筒P2:该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有甲苯、氯苯、二氯乙烷、邻二氯苯、乙腈等,其中甲苯1.51mg/m3、非甲烷总烃6.1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有机化学工业甲苯不高于30mg/m3、非甲烷总烃不高于80mg/m3、处理效率不低于90%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有机化工行业A及绩效标准非甲烷总烃不高于30mg/m3要求。同时NOx、SO2、二噁英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和表2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排气筒P3: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设置,排放污染物为H2S、NH3,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本评价针对本次生产装置区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工艺装置、储存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提出相关的控制措施:包括源头控制主要是设备选型、管理过程控制主要是排放监控、末端治理主要是收集措施、效率等减少无组织挥发。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最终进入生化系统处理,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汇入马家河。
(3)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利用专用容器收集,在危废库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处理。本项目固废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工程拟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治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根据事故情景预测结果,评价提出了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在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艺方案成熟可靠,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排放标准及地方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总量控制可满足地方相关要求。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主要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索取资料的方式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查阅期限为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我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吕总:联系电话:15993391776,电子邮箱:kfhrhbb@163.com,通讯地址: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2.环评简本.doc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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