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资本市场服务中介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关于选聘资本市场服务中介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华瑞)选聘资本市场服务中介机构项目,对集团证券机构库内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选聘资本市场服务中介机构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内容:选聘1家证券公司中标,为招标人资本运作、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提供一揽子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规范、股权激励、引入投资者等财务顾问服务;新三板挂牌主办券商服务(如需);IPO辅导财务顾问服务;IPO申报、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服务

6.服务标准及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规范和标准。

7.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至中标人与开封华瑞协议约定的终止时间之日止。

二、竞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系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证券公司机构库入围证券公司。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以下违法记录(提供说明或截图):

  (1)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近三年内无刑事处罚以及证券市场禁入、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的处罚。

  (2)近三年内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 

  (3)未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具有为招标人证券类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团队。(需提供相关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含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所)若同时符合投标条件时,要求以总部名义参加投标,总部可共用其分支机构相关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与招标过程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需于【2024】年【10】月【11】日【9】时起至【2024】年【10】月【23】日【17】时止,将相关文件密封邮寄至投标人指定联系人及地址(以收件日为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竞聘。

2.招标人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收到的竞标文件进行评议打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最终竞标成功者。

3.本次招标工作安排现场讲标。如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视情况邀请竞标单位代表进行现场答疑。

4.竞标人参与本次竞标的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自理。招标人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竞标文件和其他竞标资料。

5.投标人应确保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的通畅,因联系不上所致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确定最终中标者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最终谈定的合作条件与中标者签订委托协议书等法律文件。竞标文件的内容与最终签订协议书等法律文件不一致的,以协议书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汪屯乡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苏州路

邮编:475003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737885310

邮箱:kfhuaruixincai@126.com

五、其它

具体竞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机构库名单详见附表。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一:竞标人须知QS附件一.docx   

附件二:评标方法QS附件二.docx    

附件三:机构库名单QS附件三.xlsx